发展项目期数名称:峻峦发展项目第1A期(期数中住宅发展项目的第9A、9B、10A、10B、11A及11B座称为「峻峦1A」)

区域:锦田北 | 本发展项目期数的街道名称及门牌号数:青山公路潭尾段18号*

卖方就本发展项目期数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www.parkvista.com.hk/1a

 

卖方:辉强有限公司 | 卖方的控权公司:Fourseas Investments Limited、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本发展项目期数的认可人士的姓名或名称:吕元祥博士 本发展项目期数的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吕元祥建筑师事务所(香港)有限公司 | 本发展项目期数的承建商:骏辉建筑有限公司 | 就本发展项目期数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孖士打律师行、胡关李罗律师行、王潘律师行 | 已为本发展项目期数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于开售前提供)   | 已为本发展项目期数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Sun Hung Kai Properties 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 | 尽卖方所知的本发展项目期数的预计关键日期:2016年10月31日。 (「关键日期」指批地文件的条件就本发展项目期数而获符合的日期。预计关键日期是受到买卖合约所允许的任何延期所规限的。)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本广告中之相片及绘图并非说明本发展项目期数最后完成之外观或其景观。该些相片及绘图经电脑修饰处理,相片及绘图内的装置、装修物料、设备、装饰物及其他物件等仅供参考,其展示之景观、装置、装修物料、设备、装饰物及其他物件不一定会在本发展项目期数或其附近范围出现。本网站之内容不构成任何卖方就本发展项目期数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承诺、陈述或保证。 

 

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本发展项目期数的资料。本广告由卖方或在卖方的同意下发布。

本广告之印制日期:2015年11月16日

 

*此临时门牌号数有待发展项目期数建成时确认。

 

  • 更新日期 : 2023年1月12日